走公路或铁路到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CIP和CPT的风险点在哪?

 

大多习惯了空运和海运的外贸朋友,在面对中亚客户的询盘时,会被一句“CIP or CPT Chukursay,Uzbekistan railways or Road transport,code of station-720000”问住,一时对不熟悉的贸易条款,对陌生的目的国乌兹别克斯坦和目的港丘库尔赛无从下手,其实,这句买方询盘的意思很简单,即CIP或CPT条款到Chukursay(丘库尔赛),铁路或者公路运输到乌兹别克斯坦,站编代码720000。其中,丘库尔赛是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铁路站名,以后有机会在为大家详细介绍,重点是要说CIP与CPT两种贸易条款的涵意和风险点在哪里?

有很多走过海运、空运的朋友搞不清楚CIP、CPT和FCA条款的意义和使用场景,其实这三种条款与CIF、FOB和CFR没有本质区别,前者可以使用在任何运输方式上,国际贸易实操时在多式联运中使用较普遍,而后者惯用在海运或者空运上,来自百度百科的详细解释如下: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PT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形式,意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货交承运人),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现在,大家可以一目了然,很容易的就能看出两种条款的意义和风险点在哪了,除了在于前者包涵了运保险费用之外,且在运输途中一切风险均由卖方承担;而后者未包涵保险费,但仍然由卖方承担运费到目的地,且一切在途风险变成了买方承担,这与FOB和CIF在运费谁来付上有所差别,但风险划分是一样的。另外,货物转移的分界线较模糊,如海运是以船舷为界,而在陆运时一方指定了承运人时,货交承运人后,货权便发生了转移,此时也是操作中亚公路或铁路运输时如何获得货权上的主动和控制风险的节点之一,除此之外,需要卖方收到全款后方可发货,或者选择信用证来规避双方风险。

在实际的物流操作中,我们会协助卖方进行货权的控制,甚至,还能提供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货到付款服务,以解决买方要求卖方见不到货物不付余款的信用问题。最后,仍然要叮嘱各位外贸从业者,除了船公司的海运提单之外,铁路运单、公路运单以及空运单均不能做为物权凭证,而贸易条款也只是在理论上划清了权责,规定费用和责任谁来承担,实际上货物一旦交给了指定承运人,卖方即失去货权,因此,无论您使用国际公路,还是国际铁路运输到乌兹别克斯坦,请谨慎选择自己能控制的物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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